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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认为:
业主与承租人签订合同,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交纳,虽然租赁合同成立有效,但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,作为业主与承租人关于物业费交纳的约定,不得作为对抗物业公司的依据。在物业费未及时支付时,王五仍然承担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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